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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8148万余元,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煞费苦心网   作者:综合   时间:2025-01-17 00:18:41

2025年1月13日,被控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受贿审被执行董事、元中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国太对被告人肖星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平保判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险集肖星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肖星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团原上缴国库。副总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经理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期徒统战部副部长、被控市青联副秘书长,受贿审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元中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国太副总经理、平保判无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肖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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